关于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公告
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安全办学,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宜兴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锡教函〔2025〕2号)要求,对全市2024年7月1日前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2024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经检查评估,年检合格80所、基本合格9所、不合格1所、注销或停止办学10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年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针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民办教育机构应认真按照整改内容、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到位。各教育机构要以此次年检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继续加大办学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牢固树立诚信办学意识,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紧密对接社会需求,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宜兴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