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供销社西木仓库修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宜城供销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
2.2工程规模: 约170万元
2.3结构类型:建筑工程及钢结构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170万元
2.5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三楼代理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97号院内二号办公楼3楼)报名。
4.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形式仅限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转出及办理,暂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备注:宜城供销社西木仓库修缮项目。缴纳保证金账户名: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223001101000159393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不计息退还。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名联系人的邮箱及联系方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10、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1月-2025年6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以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预留邮箱。资料费3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下午2时00分,地点为: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开标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97号院内二号办公楼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10、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1月-2025年6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如原件材料为电子证书的,需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另附于投标文件中;
(2)本工程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每个单位只能委托1人参加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审计后,付至工程最终审定金额的4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最终审定金额的70%,剩余工程最终审定金额的30%在第三年年底结清(最终审定金额的30%包含质量保证金,如出现质量缺陷,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处理)。
7.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宜城供销合作社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111460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9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61536036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