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3594 | 生成日期 | 2025-07-06 | 公开日期 | 2025-07-0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规划,经济,测绘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城乡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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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多测合一”数据规范(试行) |
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数据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的相关要求,统一“多测合一”测绘技术规范和成果标准,推动测绘成果的共享应用,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组织编制了《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和《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数据规范》(以下简称《数据规范》),现印发施行。现就学习贯彻落实《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依据《无锡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改革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测绘中介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技术要求、成果要求、建库要求等进行了统一和细化,为不同审批部门、不同测绘阶段的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提供了规范依据。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将实施《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落地落实。
二、加强培训,全面领会工作重点
各部门要将《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的学习培训作为下阶段的重要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通过深入培训、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等多种途径,掀起学、用热潮,真正将《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全体人员和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必备知识和专业教材,促使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的重点内容。
三、强化实施,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各部门要准确理解、科学应用《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多测合一”服务效能。一是加强事项整合,进一步减少委托次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涉及的测绘中介服务事项应合并实施;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测绘中介服务事项,鼓励建设单位按照“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有关要求合并委托。二是加强材料审核,统一规范审批所需的测绘报告、数据、样图、样表等资料格式,主动为测绘单位提供指引,同时严格对照《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进行审核。三是加强成果监管,对测绘成果质量实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测绘流程,保障成果质量。
《技术规程》和《数据规范》自2023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