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公告如下:
民办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办学地址
办法类型
办学内容
举办者
办学证有效期限
宜兴市阳光未来实验幼儿园
吴伯良
宜兴市新庄街道太湖大道88号一号楼
民办幼儿园
学前教育
无锡市金恒力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至
2028年8月18日
宜兴市数据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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