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墩圩小区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一标段、二标段)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编号:YXGQ2025309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大墩圩小区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一标段、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需求、评标标准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供应商及协审人员要求:(本条款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违背承诺的相应后果)
1.驻场时间要求。在跟踪审计期间,主审驻场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或下午2:00至4:00在现场开展跟踪审计,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助审驻场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或下午2:00至4:00在现场开展跟踪审计,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每周主审及助审须提供在现场开展工作的影像资料,并上传采购人备案。在工程特殊情况时主审及助审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建设单位的事前通知及时到场。
在结算审计期间,供应商必须明确审计组在接收到结算资料以后,保证每周驻场坐班不得少于2工作日。
更正为:
供应商及协审人员要求:
(本条款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违背承诺的相应后果)
1.驻场时间要求。在跟踪审计期间,主审驻场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或下午2:00至4:00在现场开展跟踪审计,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助审驻场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或下午2:00至4:00在现场开展跟踪审计,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每周主审及助审须提供在现场开展工作的影像资料,并上传采购人备案。在工程特殊情况时主审及助审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建设单位的事前通知及时到场。
2.在结算审计期间,供应商必须明确审计组在接收到结算资料以后,保证每周驻场坐班不得少于2工作日。
3.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或工程关键节点,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未在相应时间到达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承担采购人所有损失。
2、评审方法和标准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商务部分主审人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县级市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市级以上造价管理协会聘任专家库专家的得0.5分。
更正为:
主审人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地级市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地级市及以上主管部门、造价协会聘任专家库专家的得0.5分。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质疑受理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660212 联系地址:宜兴经济开发区屺亭街道文庄路16号 邮政编码:214200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曹工,18861571537 联系地址:宜兴市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 邮政编码:214200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宜兴经开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庄路16号 |
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